众所周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在近日,永福一男子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不仅酒驾上路,甚至为了躲避交警查处,冲卡逃离…… 2月27日晚上21时许,永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永福县南雄村县南屯路口开展查缉酒驾行动时,一辆白色丰田轿车在看到前方有交警设卡查车后,突然加速冲过卡点,以逃避交警检查。
当嫌疑车辆转入岔路之后,发现仍有交警值守,情急之下,司机任某慌不择路,驾车冲进村委办公区撞上围墙后才停下。随后,司机任某没来得及逃跑,被赶来的交警当场控制。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司机任某的结果显示为1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永福交警带任某去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